2021年8月27日14:30分,贵州贵新煤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桥新区昱霖集团二楼会议室顺利召开,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岑加祥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张德权、张荣组成合议庭,董丹丹担任会议记录。六盘水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林涛作为管理人代表,贵州矿业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小刚,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范有明,法务总监张传扬参与债权人会议工作。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在法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贵新煤业股东。
会议首先由审判长宣布到会债权人及代表的债权额符合破产法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法定条件,本次会议可以依法进行,合议庭通报了案件审理情况,宣读了民事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申报债权公告、临时表决权决定书。
随后,管理人作了《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债权异议流程》。
会上,对是否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由全体债权人进行了表决,对管理人报酬情况进行了审查,对重整计划草案分组进行了表决。职工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投票后,按法律规定,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至此,贵州贵新煤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取得实质性进展。此次贵新煤业的破产重整对贵州矿业处置无效、低效资产,降低国有资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功探索出了一条有效路径。